中国水利网站3月1日讯 经江苏省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徐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徐州全市实现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地方立法全覆盖。2月26日上午,徐州市举行《徐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娟,徐州市副市长毕于瑞,徐州市水务局领导参加活动。
《徐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共分7章46条,从规划与建设、排水、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养护与安全、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徐州市行政区域内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作出全面科学的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体制、城市内涝防治机制、雨污分流建设管理、排水管网保护机制、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为当前和今后徐州市城乡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法律遵循,对规范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为、保护和改善城乡水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