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19日讯(记者 程瀛)日前,从江苏省水利厅获悉,2018年江苏将重推河湖“三乱”整治工作,做到年内削减存量问题总数的40%以上。
江苏明确,河湖“三乱”整治要做到有效削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各地对本辖区内重点河湖组织全面清查,全面掌握情况,摸清问题底数,区分不同性质,加强分析研判,进行科学分类,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分清轻重缓急,拿出分类分步整治意见,报同级河长审核同意后,协调推进存量削减工作,确保年内削减存量问题总数的40%以上。同时着重抓好由省领导担任河长的重点河湖1115个违法行为整治的督促。对暂时确实难以化解的存量问题,要一项一项的明确整治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贯彻查早治小、抓首案、打现行的思路,对敢于顶风违法,新近发生的涉河涉湖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该处罚的顶格处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不给“通道”、不留“后路”,不搞“变通”,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并倒查追责。
江苏要求水政监察队伍作为河湖“三乱”整治具体牵头单位,要坚持共同发力、效率为先原则,做到责任落实,任务明确,不挂空档。同时,通过下达“河长督办单”,将所有“三乱”具体问题的整治责任及整治要求,点对点地明确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都见底。以河长办名义成立督查组,对照“三乱”问题清单以及整治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严格督查,并将“三乱”整治纳入河长制一并考核。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