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20日讯 (记者 王琳 通讯员 邓集键)3月19日,湖南召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新闻发布会。201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将首次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管理和保护本行政区域水资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个方面。这标志着湖南水资源管理正式进入以量定需、严格实行“红线”管理的新时期。
湖南省水利厅厅长詹晓安发布新闻,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张振全出席发布会并一同回答记者提问。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标志着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全面启动。
詹晓安介绍,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就是围绕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三个环节”,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确定“三条红线”,建立“四项制度”。
詹晓安指出,为落实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3年,湖南全面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具体来说,就是2030年,湖南用水总量要控制在36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3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这是国家规定的不能逾越的红线指标,也是湖南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底线。
为促使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湖南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开始对各市州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詹晓安介绍,年初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10个厅局,联合出台了《湖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成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标志着湖南水资源管理正式进入以量定需、严格实行“红线”管理的新时期。
各市州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考核的内容包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个方面。
考核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是对各市州人民政府上年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期末考核是对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对各市州人民政府5年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州,省政府将通报表扬,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州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整改期间,暂停该市州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市州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