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锁控船只

签收《靠岸锁控通知书》

政策宣传
中国水利网站10月28日讯 10月22日至24日,湖南沅陵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县公安局、法制办、水利局、国土局、工商局和环保局等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对沅水干流龙其滩至界首段55只采砂船进行全部锁控。这是该县在开展河道整治中打出的一记“重拳”。
沅江又称沅水,源出贵州省鸡冠岭,贯穿21个县市,流经沅陵县142公里,是沅陵人民的“母亲河”。 沅江沅陵段河道内砂石和沙金资源丰富,多年来,大量非法采砂、淘金船不顾河床、河岸及堤防安全,在河道内乱采滥挖,乱堆滥弃,甚至在主航道上固锚作业,致使河道越来越窄,河床越来越高,严重影响了河流泄洪和过往船只安全。
对此,沅陵县从9月29日起,在两个月内集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先期以宣传引导为主,在县电视台、沅陵执政网、沅陵新闻网发布《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的通告》,在沅水干流河道所有的违法采砂船予以张贴,并通过宣传车在相关乡镇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
河道整治动真格来硬的,不手软不心软。按照安排,专项整治期间,沅水干流龙其滩至界首段实行全面禁采,对县城周边砂石码头及砂场进行全面整治。禁采期间,全县所有采砂船只一律在指定的地点靠岸上锁封停,对拒不靠岸上锁封停的采砂船只一律予以取缔;所有码头停止生产,对拒不停止生产的码头一律关停,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所有运砂船只禁止向县城及周边运输砂石。
同时,严厉打击非法买卖河道砂石资源的行为。凡未经公开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出让砂石资源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参与砂石经营活动,对参与砂石经营活动或者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律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