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29日讯(特约记者 谢奇)8月25日,湖北省水利厅邀请水利部景区办、江苏省水利厅景区办、陕西省水利厅景区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旅游委专家在汉召开《湖北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立法座谈会。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焦泰文,厅景区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景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部分市县水利局和国家水利风景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熊春茂代表厅景区领导小组介绍了湖北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及有关制度探索,提出将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将其纳入河湖长考核、生态保护红线管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用开放的心态做好水利风景区立法工作。同时,受厅景区办委托开展水利风景区立法前期工作的湖北经济学院水事研究中心,详细介绍了《
<湖北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立法论证报告》和《湖北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初稿)》编写情况。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制定该《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法规体例等进行了充分论证,对《办法(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水利部景区办处长司保江还从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对湖北省制定《办法》给予肯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湖北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最后,焦泰文在总结讲话上指出,现在已经到了全民旅游、全域旅游、全节旅游的新时期,湖北诸多的水域和水利工程为发展水生态观光娱乐提供了重要平台。一是水多,水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10%,全国可观,湖泊755个,排全国第四,水库和河流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水电站、堤防、灌区、泵站等水利工程形成了众多的水利风景资源。二是水美,水利工程大都依山傍水,有着优美的生态环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宜游和宜居的场所。三是水净,全省纳入监测的9400多公里河道中,三类水达70%以上,黑臭水体较少,且在加紧整治,总体水质较好。
焦泰文强调,水利风景区经过多年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如旅游开发与水生态保护矛盾等众多问题,需要制定《办法》进行规范,从无序到有序,从自发到自觉,从低级到高级,利用和保护好水利风景资源,不断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进程。他同时要求,制定《办法》要考虑好层次定位,首先争取以省政府规章形式颁布,适机上升到人大立法,出台地方性法规。要借此次座谈会东风,认真梳理和提炼专家提出的各项意见,仔细修改和完善好《办法》,力争在更高的层面对全省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给予规范。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