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19日讯(记者 胡顺华)在湖北省5月15日召开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行湖长制从落实水资源管理、划定河湖水生态空间、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水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湖北将以“六个提升”的新措施,着力打造湖长制升级版。
提升责任主体。把各级湖长由原来行政首长提升党政主要领导,同时,按一湖一策的要求,建立五大湖泊省级湖长对市、县、乡三级湖长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度。
提升保护目标。从原来形态保护、功能保护为主,提升为六个方面,突出湖泊岸线管控、水功能区管理、截污治污、生态修复,保护水域岸线和水资源环境,改善水生态。
提升考核机制。从原来仅考核行政首长提升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同时建立重要湖泊上级湖长对下级湖长的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提升治理战略。将湖泊治理的重点由防洪治理向防洪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转变,在推进湖泊工程建设,提高湖泊调蓄和防洪保障能力的同时,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措施,扭转湖泊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提升水质管理。开展湖泊水功能区划,逐一明确水质保护目标;在措施上,湖泊水质由区域管理向区域与了解最新苹果版体育投注平台 相结合的水质管理方式转变,在过去对行政首长湖泊保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对入湖河道“河长”的水质管理目标考核,确保河道水质达标入湖。
提升执法模式。在部门之间推行联合执法的同时,探索赋予湖泊的管理机构建立综合执法模式,整合执法职能,统一行使涉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通过严格执法,保障河湖长制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