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月16日讯 近日,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防办专职副主任徐少军召集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湖北省水利厅向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以及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下发《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做好2016年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2016年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
《通知》充分贯彻日前国家防办召开的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提出5项落实措施。一是高度重视,确保2017年安全度汛为目标全面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二是明确责任,根据水利部会议和通知精神,明确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责任在各地各单位,所需资金由各地各单位负责筹集。三是抓紧实施,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加快施工进度,在2017年汛前完成修复工作。四是做好统计,严格报表填报、审查、签批程序,真实、准确、按时填制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实时汇报修复工作动态。五是强化督导,省水利厅将由相关处室(单位)组成工作组分级督查,各市州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过程督查,确保如期完成修复任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