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月10日讯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开展了对8个涉湖县(市、区)2015、2016年度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这是黄冈市首次开展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评估工作。
湖泊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2012年,黄冈市成立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领导小组;2014年1月,成立市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0月,成立市湖泊管理局,同年,印发了《湖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湖泊保护投诉受理处置制度》、《湖泊保护巡查通报制度》、《湖泊保护联合执法制度》、《湖泊保护检查督办制度》、《湖泊保护工作问责制度》6项制度。2015年,黄冈市首次公布湖长名单,以后每年调整一次。出台了《黄冈市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实施办法》。2016年底,首次对涉湖县(市、区)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评估。
湖泊保护手段进一步加强。通过卫星遥感技术,每月对114个湖泊遥测一次。市、县、乡(镇、街办)三级湖泊保护机构每月对湖泊巡查2~3次,对违法侵占湖泊的事件及时制止或查处,先后制止和查处了浠水滠湖、袁家湖填湖事件。2016年,通过整治保护重点湖库生态环境的“雷霆行动”、规范整治湖库养殖行为、退垸还湖等各种专项行动,完成拆除围、栏围网面积7.1万亩,退渔还湖50亩。
湖泊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遗爱湖、武山湖湿地公园建设试点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市直白潭湖、赤野湖综合治理项目、城东新区2#提升泵站工程开工;黄州区完成道仁湖退垸还湖一期工程;浠水县开始实施月湖引水工程;蕲春县完成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解决城区污水直排入湖问题;武穴市完成月塘湖公园建设;黄梅县及龙感湖管理区开展龙感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整治。
通过此次考核评估,将进一步促使各涉湖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湖泊保护工作职责,促使各湖泊保护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市的湖泊保护工作向全省前列迈进。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