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洪湖市是国家、省第一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市)。目前,洪湖市汊河荆石河片、沙口下方万全片项目区实现了“四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沟相通、站配套、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农业生产格局,极大改善了项目区的生产条件。群众伸出大拇指高兴地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乡间彩虹”工程,是让老百姓受益的惠民工程。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洪湖市建立了市、项目管理参建单位、镇村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一是领导监管。洪湖市成立了以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王振彬为组长,市财政、水利、发改、审计、乡镇等相关单位责任领导为成员的质量监管领导小组,严格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质量监管,市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工程质量责任状,明确管理主体、管理责任。
二是项目监管。洪湖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各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健全,建设单位有专人分管质量工作,现场监理机构对工程实行了旁站、巡视监理和平行检测,各施工单位配备有质检机构和质检人员,较好地执行了施工质量“三检制”,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质量效果进行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经工程检查、抽检和检测,该工程实体质量良好。
三是材料监管。严把建筑材料准入关,对钢筋、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和预制构件实行“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制度,所有建筑材料一律凭资质单位的检测报告进场。
四是取经监管。4月19日,洪湖市水利局组织监理、设计、施工、项目受益村、乡镇等参加的质量取经小组,由市水利局局长王炎阶带队,专程赴黄梅县学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质量监管经验,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
五是社会监管。洪湖市邀请市、乡镇两级4名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为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员,组织他(她)们到项目区视察,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现场督办工程质量,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经得起社会监督和检验。
六是群众监管。洪湖市聘请8名群众代表为汊河镇、沙口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义务监督员。对每道工序,群众监督员都到现场查看,监督施工方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并及时向建设方反映工程质量问题,有效地监督了工程质量。
洪湖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于2011年12月25开工,2012年4月30完工,工程质量优良。据洪湖市汊河镇、沙口镇项目区党员干部、群众反映,5月中下旬的几次强降雨,项目区沟渠灌溉自如、排水通畅、泵站抢排及时,没有一分田受到渍涝灾害,农民真正感受到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带来的效益。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