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12日讯(通讯员 张祥云)日前,海南省水务厅副厅长邢孔波主持召开全省落实打击非法采砂实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了解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学习和解读《海南省打击非法采砂实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加快推进市县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会上,水资源管理处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海南省打击非法采砂实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法规处、河长制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对整治行动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海口市、定安县、万宁市、东方市、昌江县、儋州市、澄迈县、五指山市、文昌市、乐东县、保亭县、陵水县水务局先后就如何做好采砂治理提出意见建议。
驻省水务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韩胜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就打击砂霸提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二是坚持对问题零容忍,及时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加大协作配合工作力度、形成打击砂霸整体合力。
邢孔波肯定了近年来各市县在打击非法采砂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做好整治行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习总书记4.13讲话提出“海南生态环境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财富,必须倍加珍惜、精心呵护”。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自贸区港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市县要增加“四个意识”,认真落实省政府印发专项行动方案,要结合当前扫黑除恶、打击砂霸工作,抓好专项整治。二是要以严、硬、实的作风实施专项行动。要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力度不减、高压严打,积极摸排,主动积极提供线索,坚决打击采砂中的黑恶势力和砂霸,深挖“保护伞”。同时,做好市场用砂保障,开展生态修复。三是从建立长效机制谋划管理工作。落实采砂管理市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制;层层落实各级河长的采砂治理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各市县政府要配备河道专管员,对辖区内的采砂等活动实行全覆盖的巡查,划段、划片、包干到人,明确专管员每日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和报告制度。
各市县水务局局长及执法负责人,省水务厅水资源管理处、河长工作处、法规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