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17日讯 4月17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动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启动、深入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全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增强紧迫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夯实运行管理基础,全力守住工程安全底线,促进工程功能效益有效发挥,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
会议通报了2019年水利部专项检查情况,传达全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本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4月20日开始,10月底结束。
会议强调,开展全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落实强监管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今年强化水库、堤防、水闸管理的主要抓手。省水利厅将作为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分片对各市(地)、县(市、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督查检查。
会议要求,各地要突出小型水库问题排查和整改,同时要着力推进“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安全鉴定、工程划界等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4月24日前,各地要完成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公示公告。要在汛前完成小型水库调度方案演练和应急方案演练,确保针对性和可操作性。5月1日前,全面开展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按月完成投资任务,确保9月底前完成全部维修养护工作。
各地要切实做好水库堤防水闸安全运行管理,把工程安全运行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重在防范,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积极完善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加强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除险加固、标准化管理、智能化建设等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为落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省水利厅将组建四路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以“一市一单”方式督办落实,通过“查、认、改、罚”等形式,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通报至市(地)政府。
各市(地)水务局主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副局长和有关工作人员;农垦、森工分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同志。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