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25日讯 4月21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委、市政府召开“清河行动”动员会议。市委书记徐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全市开展“清河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肩上的责任,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打好“清河行动”攻坚战,推动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为佳木斯转型振兴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会上,宣读了《佳木斯市“清河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城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等十个专项整治行动;桦南县、郊区、市环保局、市农委分别作了发言。
徐建国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清河行动”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是推进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抓手,也是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迫切要求。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清河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下决心把江河湖泊管护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让生态经济成为我市振兴发展的新动能,打造佳木斯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品牌。
徐建国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一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社区、村屯要明确职责,由领导带头落实任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对辖区所有河湖进行清河整治。二要狠抓重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主要任务,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章、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确保取得实效。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同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做到敢抓、敢管、敢查,加大力度打击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并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等行为。四要注重长效管理。强化河湖水域日常管理保护与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河湖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特别要不断巩固“清河行动”成果,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探索引入市场机制,确保“清河行动”常态长效。
徐建国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清河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各级党委一把手主体责任,切实把组织开展好“清河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手上,从组织领导和人员物资上保证行动顺利实施。各级河长湖长要牵头组织落实,对所负责的河湖负总责,统筹安排,牵头组织协调、动员督促各相关部门、下级河长湖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清理整治行动。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对辖区范围内河湖的清理整治负总责,层层落实乡镇、社区、村屯属地管理责任,市直、中省直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建立各级河长湖长联动机制。同时,要加强督查督办、年度考核和巡察监察,对工作不力、绕着问题走、搞形式主义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对不履行职责、不能限期整治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要追责问责。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邵国强主持会议。孙希平、周宏、张晓燕、姜宏伟、邱士林、鲁长友、宫秀丽、吴溪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市机关中心电视电话会议室参加会议;各县(市)设分会场。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