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今年初以来,兴仁县水利局大力加强了对河防洪工程、盘江灌区兴仁段工程和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三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该县水利局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进行监督:一是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和资金监督检查。二是在项目招标中实行“廉政准入制”,要求在廉政方面有不良反映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进入重点工程。三是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各方在工程建设中的廉政责任,做到工程质量和廉政责任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安全、合理利用。既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使实施的工程项目没有违规操作和违纪问题发生,使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对完善兴仁县水利基础设施,增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来源:贵州省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