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通讯员 陈瑛)2012年2月7日,广西省南宁市水利局召集市直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会,布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核算工作,提交市财政局审核后追加的市直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012年预算经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快研究解决南宁市基层水管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面促进全市水利发展。根据2011年10月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提交的南宁市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调研报告,2011年12月2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全市89个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等支出,全额列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承担,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基水管单位长期以来迫切希望解决而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是市政府2012年为全市基层水利职工办的又一件好事实事。
南宁市人民政府的举措,极大地改善和保障了全市准公益性基层水管单位的迫切困难,也为下一步南宁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加强水利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