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施行3周年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颁布施行2周年,进一步推进广西水文事业的发展,5月24日上午,根据自治区主席马飚的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在南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加快全区水文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局长魏文达关于加快我区水文事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了《关于加快我区水文事业发展的意见》(报批稿),作出了重要决策,并于近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研究加快我区水文事业发展的会议纪要》。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区水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我区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充分发挥了耳目、哨兵和参谋等不可替代的作用。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行性、基础性公益事业,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支撑和技术保障作用。
一、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我区水文事业发展的意见》(报批稿),经修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会议就理顺水文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确定了我区水文行业继续实行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为主、同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领导的双重管理体制,自治区设立在各地的水文机构的名称统一定为××市(县、市)水文水资源局,机构规格与人员编制、经费安排按原渠道不变。
三、会议就设立完善水文机构问题进行了研究。考虑到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在撤地设市之前就设有水文机构,撤地设市后原机构分别并入南宁、柳州、梧州市,根据全区水文事业发展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会议决定在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分别设立水文机构,机构的规模、级别、管理与设立在其他市的水文机构一致。
四、会议决定继续大力支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加强水文站网建设;支持水文部门进一步拓宽水文服务领域,全面开展饮水安全、山洪灾害、旱情、水土保持、城市水文、地下水等监测工作,充分发挥水文工作的基础支撑和技术保障作用。
五、会议要求不断加强水文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水文队伍的新业务新技术及相关领域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水文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确保为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和优质的水文水资源信息服务。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曾东、黄胜杰,以及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法制办、水文水资源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