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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武山县渭河及五大支流进入禁采期 非法采砂最高可罚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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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中国水利网站7月16日讯 (特约记者 周维平 通讯员 漆莉莉)7月1日起,甘肃天水市武山县渭河干流、聂河、大南河、榜沙河、漳河、山丹河干流段进入禁采期。根据武山县水务局2017年发布的《武山县河道采砂规划规定》,禁采期为3个月,每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确定为禁采期。

  每年7月份开始,武山县进入主汛期,强降雨、泥石流、洪水等影响河道安全的不利因素增多,为确保安全度汛,将每年7至9月规定为禁采期。禁采期内,除防汛应急抢险除外,所有准入许可的砂厂全部禁止一切采砂活动,人员、设备撤离河道;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督促采砂厂平复河道,回填砂坑,保证河道顺畅,行洪安全;在禁采期内、擅自在禁采区或河道内进行采砂的,将按照非法采砂处理,没收采砂(机具)及违法所得的所砂石,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7月16日

周维平 漆莉莉
责任编辑: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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