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近日,甘肃省省长刘伟平签署第96号政府令,发布了《甘肃省水文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8章43条。明确了水文事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的地位,理顺了水文管理体制,细化了水文站网管理,规范了特殊水文站的设立权限和水文测报、应急监测、洪水预警预报、水文监测资料使用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强调加强水文监测和对水文设施和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并规定了水文监督执法的处罚标准。
《办法》是规范和加强我省水文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促进各地水文工作的开展,充实各类水文站网,加大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强化水文基础设施保护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