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张金芳)根据监察部、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省水利厅、省监察厅制定了《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组成了三个监督检查组,于8月15日至25日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访谈问询、填写检查表格、讨论交换意见等方式,对全省14个市(州)和相关县(区)及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目前,全省七市(州)已制定出台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其他市(州)均已将《实施意见》讨论稿上报当地政府,部分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好、含金量高的水利配套政策文件,大力推动了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等工作。全省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有序推进,水利资金使用合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日趋规范。
8月31日上午,全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监督检查情况汇报会在兰州召开。甘肃省水利厅厅长康国玺到会讲话,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监察厅副厅长蒲志强主持会议,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王金城代表第二监督检查组汇报了检查情况。会议听取了各监督检查组的检查情况的汇报。
在听取各组汇报后,康国玺代表省水利厅对检查组同志不辞辛劳、不畏酷热,深入基层检查,表示感谢;要求对检查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省水利厅要认真研究、仔细梳理,结合检查实际情况,形成综合性监督检查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康国玺指出,省水利厅将做好“八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上来;二是进一步研究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三是进一步完善水利改革发展的机制与体制;四是进一步加大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落实力度;五是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六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七是进一步加强水管单位自身能力的建设;八是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实化工作措施,加紧抓好落实,对这次会议提出的任务要抓紧制定落实方案和进度安排,全面完成今年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
蒲志强对检查工作做了总结,他说,这次检查起到了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既充分发挥了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威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又发挥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有力推动了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部署,实现水利跨越式发展。同时对今后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检查组成员、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