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家欣)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标志着广东省农村供水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对农村供水管理部门职责以及规划建设、供水工程管理、供水用水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广东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对水费等收入难以覆盖成本的适当补助资金;优先使用水库、引调水等工程调蓄的水,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单一水源地区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供水单位需要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水龙头出水水质进行检测;供水单位要及时维修养护、更新改造供水设施设备,保持不间断供水,超时停水应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主动公开供水水质、水价标准等供水服务信息;建立水价形成机制,明确可以实行阶梯水价或基本水价与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建立政府定价和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或村规民约等确定水价的方式。
来源:必威体育登陆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