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5日讯 日前,广东省清远市发布第4号总河长令——《关于全面完成我市创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目标任务的攻坚令》(下称《攻坚令》),全力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清远市“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
《攻坚令》明确,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清远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等五大类共21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全面建立黑臭水体治理考评体系、“厂-网-河(湖)” 一体化运维机制等16项长效机制体系。
《攻坚令》强调,各县(市、区)要确保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
《攻坚令》要求全市各级河长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各级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明督与暗查相结合。对履职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未实现工作目标的,将依纪依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面完成2020年清远市创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各项目标任务。(粤水轩 清水宣)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