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22日讯 近日,广东省水利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厅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落实方案”)《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下称“排查方案”)《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提升方案”)等水利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专项工作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要求各地市水利部门、各相关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有关要求,结合水利系统各专业领域监管工作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切实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落实方案》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分别提出要求,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生产经营场所和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强化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将安全生产违法惩戒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在今年内要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100%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100%落实到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排查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排查治理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存在的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强调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查,工程参建各单位和项目做好安全生产自检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专项治理组织领导、强化督促问责机制、积极推行“安全监管+信息化”、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工程建设行为、及时总结分析经验做法。
《提升方案》着重要求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工作,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本地区、本单位安全风险“一本帐、一张图”并及时整治;要求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和水文测船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严禁在距离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干流管理范围边线3公里、重要支流管理范围边线1公里内新(改、扩)建尾矿库;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消防车道100%畅通、障碍物100%清除。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