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17日讯 笔者从广东省水利厅了解到,为统筹推进防疫、防汛工作,确保防洪度汛安全,4月上旬,广东惠州市水利局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水利局直属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备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各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主要围绕水旱灾害防御责任落实、水利工程度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和运用等情况,深入县区,直达乡镇,现场查看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落实防汛工作。有力促进水利行业防汛安全工作落实。
各督查组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现场的基础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结合今年水旱灾害防御形势,对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水利局直属工程管理单位,提出工作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继续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狠抓责任、预案、队伍、物资、措施“五落实”,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责任有人负;二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落实整治责任,超前预判,提前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和自查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落实。加大整治资金投入,加大整治力度,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三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能力建设,针对机构改革后,县区、乡镇水利系统人员变动多,防汛责任人调整大的实际,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和防汛责任人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四要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水利监测预警设备,落实联合会商工作机制,拓展预警发布渠道,加大防灾宣传力度,提高防灾工作时效。(粤水轩)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