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今天上午,广东省政府在阳江市和汕尾市同时举行千里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建设启动仪式,这是暨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启动后,广东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9号文件的又一重大行动,标志着广东省政府日前批准的《广东省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方案》(下称《方案》)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1500公里海堤将“强筋壮骨” 海堤“短板”全面加长
广东地处珠江下游,北依南岭,南临南海,海岛海岸线长2414公里,陆地海岸线长3368公里,居全国首位。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我省极易遭受台风暴潮袭击,平均每年登陆广东的台风达4个,同样居全国首位。登陆广东的台风暴潮突发性强、风速大、移动快、影响范围广,所造成的灾害也极为严重。特别是近年来的“黑格比”、“凡亚比”台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达60亿元以上。海堤建设仍然是广东防灾减灾工程体系的明显短板。
2003年以来,广东通过实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一批5万亩以上的重要海堤达到了20年至50年的防潮标准,防御台风暴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这次列入《方案》中的海堤加固达标工程规划项目有116宗,建设堤长1500多公里。其中捍卫5万亩以上海堤工程24宗、建设堤长400多公里,投资约23亿元;捍卫1~5万亩海堤工程92宗、建设堤长1100多公里,投资约67亿元。
根据《方案》的安排,工程建设从2011年开始实施,力争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工程总体上按防潮(洪)能力达20年一遇以上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城市、工业区和第二、三产业聚集区的堤段,必须按照粤发〔2011〕9号文的要求进行建设,地级以上市基本达到100年一遇,县级以上城市、工业区和第二、三产业聚集区基本达到50年一遇。
工程完成后,全省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海堤“短板”全面加长,防御能力全面升级。
分五阶段实施 层层签订责任状
《方案》要求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按照先急后缓、民生工程优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实施。具体为:第一阶段(2011年):开展现状调查和评估,摸清我省重点海堤病险隐患的主要情况;编制全省海堤加固达标工程规划,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启动实施阳江、汕尾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动员其他地方加快工程前期工作进度。第二阶段(2012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30%以上。第三阶段(2013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60%以上。第四阶段(2014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90%以上,完成加固达标主体工程建设。第五阶段(2015年):全面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全部项目验收销号。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方案》明确,广东省将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绩效列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省政府与各地签订责任书,明确项目所在地方政府责任人。各地相应建立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到期未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暂停审查、审批该地区新的水利基建项目(应急抢险项目和列入中央专项规划的项目除外),暂停该地区省级水利投资补助计划安排,取消该地区省级水利竞争性资金的申请资格。
省级资金重点倾斜 东西两翼及山区县获补60%
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投资巨大,初步匡算总投资90亿元。《方案》对资金筹措,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发挥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用好用足按规定计提土地出让金和水利规费等政策。
二是省级财政对堤防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山区县、东西两翼以及江门恩平市工程按目前全省海堤建设平均基础造价的60%补助,同时考虑各地的建设条件和功能要求不同,对于批准的概算超过平均基础造价的部分,省财政按35%的标准给予补助;江门的开平、台山市工程按平均基础造价的42%补助,超出平均基础造价的部分按25%的标准给予补助;江门市的其他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工程按平均基础造价的20%补助,超出平均基础造价的部分按10%的标准给予补助。目前全省海堤建设平均基础造价按2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建设的工程以400万元/公里计算,按5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建设的工程以500万元/公里计算。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各地可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推行BT融资建设模式等,加快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对工程中涉及城市景观的堤段,要从总投资概算中单列出来,鼓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提高标准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