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智杰
自2014年水利部确定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为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以来,永春县先行先试,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明晰工程产权,创新建管模式,落实管护资金,实现建、管、运、营的良性循环,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试点先行 样板引路
探索产权抵押贷款机制
在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中,永春县注重示范带动,在桃城镇洋上、外蚯、仓山、上沙等4个村先行开展试点工作,由县水利局复核报县政府审核,颁发首批产权证76本,明确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利人和依法享有相应水利建筑物设施(不含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同时规定权利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此基础上,永春县对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分两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深入的摸底调查和测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晰产权,全县22个乡镇共4124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进入数据库。在完成产权证的申请、确认、公示及登记工作后,全县现已发放产权证书459本。
明晰产权后,永春县立即着手探索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抵押贷款机制,与人行永春县支行、泉州银监分局永春办事处联合出台《永春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及抵押贷款暂行规定》,以“融水贷”开展永春县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抵押专项贷款,尽可能地满足从事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自然人的资金需求。
2016年3月31日,福建省首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在永春县诞生,坑仔口镇莉芳茶场向信用社抵押场内2座小山塘,贷出首笔资金60万元,解了茶场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流动资金紧张的燃眉之急。
创新模式 建管并重
多措并举推动小农水体制改革
在改革中,永春县三管齐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管护。
依托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永春县各试点村均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设立独立办公场所,将协会构成、辖区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分布情况及相关管护制度上墙。按自然村、角落分片聘请受益群众作为管护人员,统一对辖区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管理维护,并依据《永春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与管护人员签订协议,将管护责任落实到每一条渠道、每一座水坝。
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创新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永春县以岵山镇、吾峰镇为试点,将全镇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捆绑为一个项目,委托岵山镇华春顺水利工程维护中心、吾峰镇清平水利工程维护中心统一管理,并根据考核按季度拨付管护承包款及管护人员工资。承包款按考核结果划为5档,管护人员工资按考核结果划为3档。
建立建管一体化模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新型主体作为项目法人。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模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创新采用建设主体自建和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相结合的建设方式,确保每一处工程建得成、管得了、养得起、用得好。目前已有金斗洋茶场等4个主体按该模式运作。
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
建立小农水管护资金保障机制
永春县积极改善县级资金补助形式,保障小农水管护的资金需求。2015年,永春县首次将冬春修建水利设施经费以管护维修补助经费的形式,下发水库(山围塘)管理人员工资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费用补助经费230万元,其中水库(山围塘)管理人员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补助标准是:渠道每年每公里补助1000元,引水坝及泵站每年每座补助500元。同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机制,因地制宜拓宽各类筹资渠道,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积极性。
强化监管 注重实效
建立多渠道考核方式
永春县组织全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人员开展供水设施、灌排渠道、水库、山围塘等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等技术培训,提高工程管护水平。培训重点解读试点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并由典型乡镇进行管护经验介绍。
建立多渠道考核方式,以《永春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考评标准为指导,设立管护公示牌,包括镇级公示牌、村级公示牌、角落公示牌。公示牌标明工程分布图,明确管护人员、联系方式、管护职责及监督电话。成立用水户协会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在村党员、老年人协会,成立用水户协会志愿者服务队,协助、监督与管护。成立考核工作组,由乡镇、村牵头成立考核工作组,根据量化指标,对管护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建立“微信群组”考核模式,将工程管护责任人、考核工作组及志愿者服务队成员等组建一个微信群,及时通报管护情况或水毁情况,便于管护人员及时处理及反馈修复进度。
来源:必威体育登陆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