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月13日讯 厦门市水利局紧扣简政放权主题,以贯彻十八大主旨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核心,认真按照省、市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工作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要求,扎实开展审改工作。
一是采用GB/T1.1-2009标准,编写厦门市水利行业审批办理规程,将审批涉及的申请表、审批表等相关文件进行修编,统一格式、规范环节、编制范本,并通过厦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厦门市水利信息网、厦门市网上审批服务系统等多平台对外公开晒流程、晒标准。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审批行为标准化建设,加快“阳光政务”建设步伐,使得公众参与监督、政府严格考核、纪检深入督查的渠道更加畅通。
二是严守审改工作中不打折扣、不明减暗增这条底线,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截至目前,共下放审批权限3项、合并审批事项2项、取消审批事项1项目,占我局入驻办理事项总数的41.6%,超额完成10%左右的市级审批事项审批权限下放或部分下放至区级部门的任务。此外,针对我市水利监理行业现状,积极配合主管处室,将厦门水利建设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为外省、市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具备乙级资质。以放松行政管制切实推动职能转变进程。
三是立足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的原则。为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保障工作,推行部门内并联审批方式,开通厦门市水利局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提供“专项联络员”服务等多项举措。倾力缔造服务“美丽厦门、美丽水利”的行政平台。
四是积极与市政府审批平台对接,将所有进驻事项纳入审批电子监察范围,实现我局审批事项全数进入网上同步审批目标。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五是建立健全“容缺预审”制度,在全市市直部门中率先完善了制度细则,明确容缺内容,确立容缺流程、运用结果,制定容缺预审承诺书及受理单。
六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力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把“急群众之所急”深化为“供群众之所需”,先后提出延时服务制、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制等十项便民措施。
七是以市级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为蓝本,指导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规范建设工作。同安区水利局借鉴市级模式,健全办事指南、理清办事主体、梳理办事流程,取得了连续两个季度获评红旗窗口的优异成绩。(厦门市水利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