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23日讯 近期,厦门市加大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力度,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从9月份开始,经厦门市水利局备案审核的水利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均增加了一条关于投标人市场准入资格的要求,凡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内一定区域内投标资格,区域包含厦门地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厦门市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
在当前大力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形势下,随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贯彻和实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为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水利部建立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省水利厅建立了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县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针对企业不良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均进入平台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转入后台供社会各界查询。
厦门市通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将企业信用信息与市场监管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权威不断提高,对水利建设企业的不良行为震慑力不断加大,进一步规范了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厦门市水利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