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7日讯 (通讯员 陈洁)大沟水库是重庆璧山区目前璧北片区供水的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地,为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防止疫情反弹,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该区水利局、区公安局、区大路街道、村社相关工作人员及护水志愿者们组成约二十余人的联合执法督查组,于8月6日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督查行动。
联合执法督查小组对在大沟水库周边进行垂钓、游泳、围观的群众进行劝导劝离,并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解释宣传,绝大多数群众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同时,联合执法督查小组还驾船在水库大坝两侧、溢洪道两侧、水库中心进行巡查,检查大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破坏防护网、视频监控设备、警告标识、公示牌等违法行为。
据悉,该区的同心水库、金堂水库等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地也偶有垂钓、游泳等污染水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8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钓鱼、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近期,该区还将集中开展联合水事执法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