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7月17日讯 (特约记者 王炯其)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好重庆市总河长第2号令,重庆璧山区出台了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拉开了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序幕。
据璧山区生态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重点清理整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行为,强化明查暗访,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到2020年底,污水乱排、岸线 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存量问题基本完成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长效机制有效建立,河畅、水清、岸洁的目标加快实现。
专项行动范围包括全区所有河流。整治范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岸线、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乱采主要包括:河道非法采砂、取土、挖鱼塘等。乱堆主要包括: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垃圾、弃土弃渣、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乱建主要包括:河道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包含已获得区水利局洪水影响评价批复但两年未动工项目)、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是河道管理范围内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行业、农(集)贸市场、屠宰场、洗车场、建筑工地和“散乱污”企业等纳入生态河长污染源“树状图”的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水库、山坪塘、养鱼池、种植业(含堆肥点)等的污染源整治工作情况,重点是水质不达标、出境断面比入境断面水质下降明显和水质Ⅲ类以下河流。
三是农村河流垃圾乱扔乱堆、水面漂浮物、违法种植养殖等问题。
在做好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的基础上,强力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打击超标排放污水和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水,以及无污染治理设施直排、乱排污水和非法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二是着力化解存量,全面落实“三改”,即压实责任改,坚持属地负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整改责任,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推进整改;倒排工期改,建立分类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打表推进、限时销号;依法依规改,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整改,实事求是解决问题。三是加快补齐短板。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改造进度,全面完成排水管网整治工作;完成按设计标准未达标的镇街污水处理厂(站)的达标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确保所有污水处理厂(站)运行质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三角滩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成103个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工作。四是严格按照河道岸线清理整治标准实行分类处置。五是加强河道划界、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和采砂规划等基础工作,确保重要河流岸线管控严厉有序,中小河流监管全面覆盖。
与此同时,加强“智慧河长”等信息化建设,运用智能化、大数据手段,加大问题排查、处置、销号等全过程监管力度,始终保持打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和整治不彻底。每条河流均要建立河流巡查、清漂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常态化、规范化“清四乱”,建立完善了解最新苹果版体育投注平台 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全区各级河长、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相关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建立工作机制,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四要引导社会参与,五要强化督查考核。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