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17日讯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增强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提升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重庆市水利局近期开展了首批26个试点区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检查。
各检查组对被检区县在开展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所做工作进行了抽查,对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档案资料进行了查阅,听取了被检查区县关于能力建设活动情况汇报,全面了解了各区县能力建设开展情况,并结合水利部验收标准,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检查组要求,各区县要对照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要求,查漏补缺,完善相关资料,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做好迎接水利部的验收。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