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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水政城管联动 推进水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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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8 |
  凉水河拆违  清理永引渠堆物堆料 董京徽 摄影 本站1月18日讯 1月17日,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与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正式确立联动执法机制。
《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该《办法》,市水政监察大队积极探索新的执法模式,力争达到水政与城管的有机配合、相互促进的功效。
早在2002年北京市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时,市水政监察大队为确保相对集中的涉水六项行政处罚权的顺利执行,主动与城管部门沟通,建立执法配合制度。通过修订内部百分考核细则强化了对非法游泳、垂钓、捕捞,沿河违法建设、商摊、市场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不断完善案件移送程序,确保水政与城管两部门执法的有机配合,整合了执法力量,节约了执法成本,有力地推动了北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
自2007年起,市水政监察大队执法工作已向节水、排水、水污染监管和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保护全面展开,水政与城管监察开展联合执法63次,共同完成清河、凉水整治拆除违建工作,共同劝阻非法游泳、垂钓、捕捞行为,共同清理违法洗车和违法商摊,共同查处偷排粪便入河案件。市水政监察大队还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处罚权的执行力度。水政、城管间还加强了例会沟通。
多次联合执法取得较佳效果,在实践中水政、城管探索出新的执法联动机制。由水务、城管两局高层的部门协调,延伸到市水政监察大队与各区城管监察大队的工作配合,再到水政、城管各分队一线执法的联动,一个清晰、有序、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已应运而生,水政—城管联动,推进了水行政执法向纵深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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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华 史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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