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23日讯 (通讯员 葛子辉 黄怀德)10月22日,安徽省长丰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建立了入河排污口治理长制度(简称排长),制定《长丰县落实入河排污口“排长”制度实施方案》(长河长办〔2018〕66号)(以下简称《该方案》)。
该方案明确入河排污口治理总体目标及范围,要求各河长制成员单位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抓好入河排污口常态化、规范化监督管理,全县注册登记18个入河排污口实现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
该方案制定入河排污口治理排长设置及职责。一是建立乡镇级排长组织体系,各入河排污口所在乡镇设立排长,由本级负责同志担任。排污口尾水排放所进的河湖,相对应确定该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责任人。排长在本排污口所属县级河长、乡级总河长领导下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具体职责是组织排查排污口污染源来源及成因,及时掌握排污口水质情况;监督落实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一口一策”;负责协调排污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统筹推进治理方案落实;负责排污口日常监督巡査,旱季每周开展一次巡查,遇中雨、大雨时,下雨期间及雨停后1小时内,应及时进行巡查。排污口整治工作责任人负责落实排长安排的工作任务,协调沟通各有关部门开展相应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该方案强调,一要健全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制定“入河排污口排长制”工作方案,督促“排长”履职,抓好排污口整治工作。二要公示“排长”信息。要在入河排污口标牌上,公布“排长”的姓名、手机号码及职责,便于群众监督。三要坚持协调联动。县乡入河排污口相关部门要配合支持“排长”工作,协同“排长”抓好入河排污口的整治管理。四要坚持问题导向。“排长”最重要职责是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五要建立并落实“排长”巡查周报制度。各乡镇按照“排长制”要求,建立并落实“排长”巡查周报制度,及时收集“排长”巡查情况于每周四报送县河长办。六要求县河长办将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各单位推行“排长制”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展缓慢的乡镇重点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