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26日讯(通讯员 葛子辉)根据《安徽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皖价服〔2017〕124号)和《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7〕33号)要求,长丰县提前谋划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一是试点县工作。完成招投标,开展农田水利改造工程,明确工程管护责任;制定农业水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合理测算并制定农业水价。
二是非试点县。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对本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总责,对本地区有效灌溉面积等基本情况组织开展摸排调研,结合实际,确定本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乡镇或试点区域,制定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协调成立试点乡镇或试点区域农业用水合作组织。
三是信息上报。县于5月10日和12月10日上报一次改革进展情况和后续工作计划。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
四是提前专门下发文件,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稳步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18年度工作计划。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