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12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安徽天长市出台《天长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采取多种形式筹集管护资金,强化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办法》主要对该市境内堤防(河道)、小水闸、小泵站、塘坝、河沟渠等五类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组织职责、日常管理内容和保护范围以及管护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等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七类资金”将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即市财政按照每个镇(街道)每年不少于10 万元标准设立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专项经费;从上级下达的农水项目工程经费提取1%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资金;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费用;各镇(街道)按照上级奖补资金一定比例进行配套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资金;水利工程水费、水土资源租赁费等经营性收入;受益主体自筹的管护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资赞助的资金。
“七类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用于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将从根本上解决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现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