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办法》,进一步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办法》强调,一要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到2015年基本解决全市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要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报告》,科学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三要千方百计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足额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县财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四要强化建设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把好前期工作关、建设关、验收关。五要加强工程建后管护,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制定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良性运行。
来源:安徽水利信息网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