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日前部署开展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采用日常监督与年终考核、定量与定性、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
考核内容中,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包括2021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等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主要考核2021年度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水资源保护(含地下水管理)、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在日常监督中,甘肃将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检查,年终考核以明查、抽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年度考核结果根据日常监督、市级自查与核查情况评定,由甘肃省水利厅等9部门联合上报省政府审定。
甘肃要求2022年1月10日前,各地将2021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甘肃省政府,并抄送甘肃省水利厅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