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6日讯 2014年,重庆璧山县将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列入重要日程,采取四大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领导挂帅。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水务、发改、城建、环保、工业、农业、经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创建工作。
规划引领。围绕建成西部“最佳人居环境城市”的目标,编制了《璧山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形成了“一河三湖九湿地”为骨架的建设蓝图,力争建成“水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文明城市,从而实现人水和谐、水与城市相依共生的目标。
资金保障。2014—2016年,县政府将投入25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同时建立健全资金投入、生态投入、资源配置及工作考核等政策机制,以政策保证投入,以投入保证创建,以创建考核队伍。
全民参与。从加强宣传引导入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高全县干部群众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3月6日